宣判後,韓磊被帶離法庭時不停地扭頭看向旁聽席的女友圖/新華社
  法制晚報訊(記者 洪雪 王巍)今天上午,市高院對北京大興摔死女童案做出二審宣判,法院駁回上訴,維持一審,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韓磊死刑,並將報請最高院進行死刑覆核。
  韓磊的辯護人稱,雖然韓磊父母已經準備出錢賠償受害人家屬,但直至宣判前女童父母都沒有接受。
  庭審現場終審維持原判韓磊女友旁聽痛哭
  上午9時30分,隨著法槌敲響,韓磊和李明被帶進高院第六法庭。韓磊不停扭頭看向旁聽席,看到女友,韓磊笑著點了點頭。今日宣判,韓磊父母沒有到庭。被害女童的家屬也來到法庭,但是沒有接受記者的採訪。
  在法官宣讀判決書時,韓磊一直抬頭看著審判長,當聽到維持一審判決時,韓磊沒有任何表情。旁聽席上的韓磊女友卻哭了,隨後被帶出法庭時,韓磊一直扭頭看著女友,直到走出法庭。
  宣判結束後,韓磊的辯護人徐平律師表示,韓磊父母有心理準備,“宣判前他父母好像見到了被害女童的家人,但對方不肯接受賠償,如果能接受,或許對案件有幫助。”
  高院:韓磊對嬰兒在車裡有明確認知
  9月25日,一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韓磊死刑,韓磊不服之後上訴。
  11月19日,高院對該案進行公開審理。韓磊的辯護人將監控錄像繪製成圖像向法庭出示,並按時間節點以文字形式進行分解說明,證明韓磊沒有看清楚,發生誤判。
  韓磊在法庭上也表示,他當時確實不知道車裡是孩子,自己沒有殺人的故意,所以他一再通過律師跟家裡人說,無論怎樣都要積極賠償。
  市高院審理後認為,韓磊的辯護人在庭審時出示的視頻資料等證據,經查該證據材料雖然可以證明有人拿嬰兒車裝載物品,但不能掩蓋嬰兒車乘坐嬰兒的固有屬性。對視頻細節進行分析的表格,法院經審查後予以採信。
  法院認為,監控錄像及證人證詞可以證明現場燈光良好,韓磊在作案過程中語言表達清晰,行為敏捷連貫,對嬰兒在車裡有明確認知。最終法院二審判決,駁回韓磊的上訴,維持一審判決。
  案件回放
  7月23日20時許,韓磊、李明駕車至大興區,因停車問題與李某發生爭執。隨後,韓磊將李某的女兒孫某某從嬰兒車內抓起摔在地上,李明當場駕車帶韓磊逃離現場。7月26日,被摔女童身亡。
  9月25日,一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韓磊死刑;以窩藏罪判處李明有期徒刑兩年,結合前罪未執行完部分,決定執行五年有期徒刑。
  韓磊不服上訴,稱其是過失致人死亡。
  文/記者 洪雪 王巍  (原標題:大興摔童案犯 終審判死刑 高院:辯方視頻只能證明有人拿嬰兒車載物 不能掩蓋其固有屬性 韓磊對嬰兒在車裡有明確認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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